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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金耐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加入收藏   打印文章   发布日期:2021/08/10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永康市金耐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康市金耐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规模:投资517万元,企业利用浙江省永康市龙山镇吕南宅四村的现有闲置工业厂房,采用先进工艺,购置冲床、切割机、弯管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16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3.用地选址:永康市龙山镇吕南宅四村长龙南路172-1号

4.建设单位:永康市金耐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长龙家园A,长龙家园B,西山村,吕南宅三村,吕南宅四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经二级滤芯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经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官网。项目废水排放对污水处理厂负荷冲击和纳污水体影响均较小。

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选型、合理布置和相应的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和周围敏感点的噪声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后经二级滤芯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经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经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类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华溪。

噪声: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禁止夜间生产。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康市金耐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投资517万元,利用浙江省永康市龙山镇吕南宅四村的现有闲置工业厂房,采用先进工艺,购置冲床、切割机、弯管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160万套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项目位于永康市龙山镇吕南宅四村长龙南路172-1号,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的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书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27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87101645

环评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13750605132

建设单位:永康市金耐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3858904688

 

公告发布单位:永康市金耐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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